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3、未按生产使用登记证规定从事活动或伪造、变造、转让生产使用登记证的企业,将被处以一至三万元罚款,并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若未按规定开展监测或未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企业若未按规定公开信息,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4、《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于2012年7月4日通过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部长周生贤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该办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注册企业等。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且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具体而言,人口密集或储存重要文件、物资的场所被归为一级。常见的一级消防单位包括大型商场、超市、影剧院、医院、学校以及国家粮食储备库、棉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市级以上博物馆、图书馆等。一旦这些单位发生火灾,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全力扑救,以保障更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造成经济损失大的单位。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油库、液体堆场、易燃材料堆场、棚户区等。发生火灾后人员集中且伤亡大的单位。如人民大会堂、礼堂、影剧院、医院、高级旅馆以及住宅。火灾发生后经济损失大的单位。
文化教育机构: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县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电厂、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供应单位,包括专门运输、加油站等。劳动密集型企业:100人以上员工的服装、鞋帽、玩具等企业。
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就是消防重点单位。
消防重点单位分类包括各类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等。这些场所因人流密集,存在较高火灾风险。其次,储存、生产、加工、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例如化工厂、油库、气站、烟花爆竹厂、液化气站、油气管道等,属于消防重点单位。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通常包括多种类型的建筑和场所,如厂房、库房、油库、液体堆场、易燃材料堆场,这些地方由于存放或生产大量易燃物品,火灾风险较高。此外,礼堂、影剧院、医院和高级旅馆也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因为这些地方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和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2、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问题,一言以蔽之,就是关于化学品安全保管的复杂议题。从简单角度看,这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容有失。在此过程中,各级责任主体如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法人、业务负责人,必须保持严格管理的意识。深入理解,根据《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储存量应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统称为危险化学品单位。此定义覆盖了所有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活动。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即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物品,专门进行存储的仓库。
在具体分类上,危化品仓库进一步细化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乙类仓库细分为乙一类和乙二类,分别用于存储4项物品和6项物品。丙类仓库则分为丙一类和丙二类,分别用于存储1项液体和2项可燃固体。这样的细分有助于更精确地管理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与安全。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指专门用于存储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物品的仓库。这些物品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因此需要特别防护。
使用指:用危险品化学品为原料从事生产加工,但中间产品及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否则就是生产企业了。储存企业:只存储不生产,这里主要是指的专门贮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