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制度的信息
[ 时间:2025-02-14 阅读:19次 ]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其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旨在强化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治理,规范企业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行为。第一章 总则 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非法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本制度应运而生。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如下: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室内,设专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灭火等安全措施。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2023版《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对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内部关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要求,以防止因员工违规操作导致对员工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损害。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采购、运输、装卸、使用、储存、危废等所有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环节。

2、目的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各环节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非法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本制度应运而生。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使用、销毁等活动。 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生产或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在相关活动开始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包括品种、数量等信息的报告。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已经2006年3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与经营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首先,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必须获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合法进行经营活动(第五条)。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1、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旨在强化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治理,规范企业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行为。第一章 总则 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非法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本制度应运而生。

2、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其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法律分析:该能够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 环节的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4、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强化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综合管理,确保其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有序。 法律依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该条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保护环境。

5、易制毒化学品为:硫磺,及列入易制爆化学品名录中的分析用化学试剂。

6、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其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或同一储存室存放。易制爆化学品需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以确保安全。建立专用账目,确保账目清晰、账物相符。

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预防和惩治涉及毒品的违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级禁毒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第六条 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向禁毒委员会报告禁毒工作情况。各单位之间应当密切配合、互相协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