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时间:2024-09-16 阅读:37次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什么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化品的企业,需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生产企业有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还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吗?

1、生产企业有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通常还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针对那些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证明它们具备生产这些产品的条件和资质。

2、答案是,通常情况下,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确实需要经营许可证,因为这涉及到产品的销售环节。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涉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活动,都需要具备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和合规性。然而,有例外情况。

3、生产企业肯定需要危险品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但是生产企业生产危险品是为了销售的话,那自然需要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网友:你好!已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还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工生产。

5、要的。根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规定,《办法》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

6、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是你生产的,那你要办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第三条有规定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经营许可证由政府哪个部...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重要因素。政府必须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想要合法运营,首要条件是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经营许可证。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5、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的。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6、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1、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单位的领导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其他部门要负责各部门的责任。

3、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