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根据查询根据法律法规数据库得知,规定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仓储、存放、购用、运输(含携带,下同)和进出口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品种目录见本办法附件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5年8月26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第一条 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预防和打击制造毒品犯罪活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安机关负责毒品查缉、毒品案件侦查、吸毒人员查处及强制隔离戒毒后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动态管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辖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等工作。
四川省可供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管理办法省政府1995年4月21日公布已被1998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布的《四川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代替。
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由10个部门负责起草,涉及财政监督、政务服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森林防火、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公共图书馆、科学技术普及修订等法规。其中,一些旧条例如个体工商户条例、私营企业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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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药物滥用的监测,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所需药品配制质量、供应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禁毒工作经费保障。
1、法律客观: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2、禁毒法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都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也实行许可制度。
3、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4、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5、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1、法律分析: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2、法律主观:对麻醉药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3、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
1、法律分析: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法律依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2、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3、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毒法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都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也实行许可制度。
4、综上所述,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法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5、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6、法律分析: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其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国家对易制毒品的生产经营实行什么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目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管。2供应科负责按程序采购。3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